加载中
需要关注"京东JD.COM"服务号,
才能及时获取活动提醒哦!
10%
一、活动时间:2017年1月7日0:00:00-2017年1月20日23:59:59
二、活动玩法:
1.用户进入活动页,选择商品后点击“生成我的清单”,即可创建属于自己的个性化年货清单;
2.生成清单后,用户点击“分享我的清单赚钱”,成功分享自己的购物清单至朋友圈、微信好友、QQ好友、QQ空间、微博等,好友购买了清单中的商品,用户便可赚取佣金,佣金可到京享街提现,京享街入口位于“个人中心-分享赚钱”;
3.用户访问自己的清单或好友清单,可点击领取优惠券,领取后可在“个人中心-京东券”中查看优惠券详情。
三、佣金获取规则:
1.未注册京享街账号的用户需通过活动完成注册,获取佣金;
2.佣金将于订单完成26天后发放至京享街账户;
3.通过活动页面“查看佣金”、通过手机QQ/微信购物“个人中心-我的活动-分享赚钱” 、关注京享街订阅号或下载“京享街”APP,申请佣金提现,佣金将到账用户绑定的银行卡。
四、优惠券使用规则:
1.优惠券使用时间及使用范围可在“个人中心-京东券”中查看具体详情,本活动优惠券仅限于单笔订单,同一订单不可叠加使用;
2.优惠券不得提现,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付款;
3.活动期间,使用优惠券的订单如发生取消订单、退货、退款,该优惠券即作废。
五、其他说明:
1.商品佣金以活动页面实时显示金额为准,活动所显示佣金均为“预计佣金收入”,是根据完成订单金额及相应佣金比例计算的预计收入,因为订单可能退货以及存在违规订单的可能,实际收入会与预计佣金收入有差别,结算佣金以实际收入为准;
2.以下用户及订单,将无法参与返佣:
1)买家和分享者为同一账号所产生的订单,不给予返佣;
2)买家使用京东E卡、优惠券等虚拟资产全额支付,不给予返佣;
3)买家选择增值发票或通过企业账号下单,不给予返佣;
4)买家为京东乡村推广员及其发展的用户,不给予返佣;
5)买家为“京东会员PLUS”的订单使用会员PLUS佣金比例,详情请前往京享街查看;
6)买家点击分享清单,选择商品下单,必须在同一应用程序下完成,否则不返佣。
3.获取和使用优惠券过程中,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如作弊领取、恶意套取、刷信誉等),京东将取消其获取优惠券的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并收回优惠券(含已使用的优惠券及未使用的优惠券),如给京东造成损失的,京东保留向违规用户继续追索的权利。优惠券只限普通消费者获得,一经发现渠道商、经销商或者炒作行为者违规获取,京东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或购买资格;
4.活动中有任何疑问,可在2017年1月21日23:59:59前,关注京东微信公众号“京东JD.COM”,在“我的服务”中联系“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为使用京东京享街平台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京东京享街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反商业贿赂协议》等。本协议由京东京享街平台运营方“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方”)和京享街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在同意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关于本协议,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存有疑问,可向运营方指定的对接人员进行询问,对接人员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解释,或者就运营方指定人员对条款进行的解释存在异议,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进行本协议项下任何操作。请您同意并确认,运营方以平台名义制定与本协议或项下功能相关的平台规则,并依据该等规则及本协议内容对于您进行相应的审查、管理,或在您出现违反平台规则或违反本协议约定时进行相应的处理。因您使用京东京享街平台相关功能或在本协议项下进行推广所产生的争议或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运营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一旦您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即表示您已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缔约的所有条件及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同时,除非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京东京享街平台任何功能。您申请开通或使用本协议项下京东京享街平台任一功能或依据本协议进行任何推广的,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届时您无权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运营方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一、定义
除非另有约定,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1、京东平台:指由运营方提供推广及营销技术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www.jd.com、wq.jd.com等。
2、京东京享街平台:指由运营方提供运营技术支持的京东京享街平台,域名为qwd.jd.com,以下简称“本平台”。
3、平台规则:指在京东平台和/或本平台上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使用本协议项下本平台相关功能所应遵守的相应规则及其他细则、规范、政策、通知、公告等规范性文件。
4、京享街用户:指根据本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完成在线注册并具备履行京享街推广合作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自然人,以下称“用户”或“您”。
5、店铺:指在本平台内,用户的推广商品集合页面。用户可以在自己的店铺页面中查看和简单管理其推广的商品、查看商品动态并管理其个人基本信息。
6、京享街分享推广合作:指用户同意在本平台获取推广链接(京东商品链接、店铺链接或活动链接等)并复制到其店铺,通过合法渠道投放该推广链接或其店铺链接,以方便互联网用户对京东平台的访问以及在京东平台购买京东商品;运营方同意用户将推广链接复制到其店铺,并分享推广其店铺链接或推广链接,并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满足时,就京东商品的销售按照相应的佣金比例向用户支付佣金。
7、京东商品:指在京东平台陈列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
8、佣金:指用户在本协议项下对京东商品进行推广,运营方按照本协议及平台规则规定的方式计算并应向用户支付的费用。
9、买家:指通过点击用户投放的本协议项下京东推广链接访问至京东平台,购买京东商品的互联网用户。
10、成功购买:即“成交”,指买家通过点击用户分享的京东推广链接访问至京东平台,并在一定时间内购买京东商品,确认收货并支付费用,且依法于无理由退换货期间没有产生退货的。
11、佣金比例:指在本协议项下用户投放京东推广链接,相应京东商品成交后运营方向用户支付佣金所依据的与京东商品净销售额的比例。包括但不限于类目佣金比例、商品佣金比例等,本平台另有规定的除外。
12、代理:指用户把该推广链接复制到其“店铺”页面中的行为,买家可以通过用户的 “店铺”页面看到用户所分享的京东商品。
13、转发:指用户代理该推广链接并转发分享的行为,买家可以通过用户转发的推广链接访问京东平台以及在京东平台购买京东商品。
二、协议的订立、生效和适用范围
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的按键以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或直接使用了本平台功能的,均表示您与运营方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2、本协议自您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之时即生效。如未点击确认本协议之前您事实上已在使用本平台功能,则本协议在您的事实行为发生之时生效。
3、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平台规则,所有平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理解并同意,运营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变更协议内容及相关规则,并公示在本平台,变更后的内容自公告发布时或公告中明示的生效日生效,该等变更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或规则,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所有功能。
三、京东京享街平台的注册及开通
1、在使用本平台功能并进行推广前,您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在本平台完成线上注册申请流程,并等待运营方审核确认:
(1)您须为京东平台个人用户并遵守京东平台相关协议及规则;
(2)您须以京东平台个人用户账户注册本平台,按本平台要求完善店铺名称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和佣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等;
2、运营方有权对您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通过。
3、审核通过的用户即取得本平台用户资格并取得本平台功能使用权限,用户可登录本平台自主分享京东商品推广链接。
四、运营方的权利和义务
1、运营方有权审核并依据平台规则及要求决定是否通过成为本平台用户的申请。
2、运营方有权随时对用户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用户应积极配合。
3、运营方有权收集与京享街推广合作相关的销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量、金额、品类等)。用户同意仅将从本平台获取的销售数据用于履行本协议之合理目的,不得滥用或非经运营方确认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
4、运营方关联公司享有所有(包括因京享街推广合作所产生的)京东商品的销售收入及其他相关收入,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均无义务接受用户就上述收入提出的任何主张。
5、运营方应在用户依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京东商品进行推广,满足本协议项下条件时,依据本协议或平台规则规定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法向用户支付佣金。
6、运营方有权依据下述情况拒绝通过或取消用户资格、扣发佣金、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用户相应法律责任:
(1) 企业用户申请成为用户的;
(2) 用户提供虚假、不完备信息的;
(3) 用户店铺名称、店铺Logo、店铺背景Banner及其他自定义编辑或上传的图片和文字含有下列内容的:
1) 宣扬色情、暴力,基于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倾向或年龄的歧视;
2) 宣扬任何非法的、有害的、威胁性的、诽谤的、骚扰的或其他易引起反感的行为;
3) 侵犯任何第三方(含运营方关联公司)知识产权、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4)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序良俗的内容。
五、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1、用户声明并保证,其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一切资质与能力,并且符合本协议及平台规则所要求的用户资格。用户应按照本平台要求进行注册,并就上述声明与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银行信息、及纳税信息。
2、用户保证,按照平台规则及相关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用户的相关信息,以供运营方进行审核。但运营方的审核并不免除用户对其自身资质的保证责任,如因用户提供的任何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运营方或运营方关联公司任何损失的,运营方有权要求用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用户有权在本平台自主选择京东商品进行直接分享推广或复制到其店铺里再进行分享推广。未经运营方许可,用户不得对上述链接的格式、落地页进行任何修改、篡改、复制、许可第三方使用等。
4、运营方授权用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合理使用从本平台获取的图形和/或文本。用户确认上述图形或文本仅限于使用权的授权,用户不得以任何可能对运营方及运营方关联公司的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方式或任何对互联网用户造成误导的方式使用该等图形或文本。
5、用户不得就其推广的京东商品,明示或默示其为用户所有;不得以任何方式就用户与京东及京东商品所指向的品牌、运营方或运营方关联公司的关系对外发布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或者允许该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在其店铺内存在。若用户违反此项约定,运营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取消用户资格,并有权要求用户返还其已收到的全部佣金并拒绝支付全部未发放的佣金作为用户违约金,同时,若因此给运营方/运营方关联公司造成任何损失,运营方有权要求用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未经运营方事先书面许可,用户在合作期间不得以京东名义以收取费用或发放一定的现金、代金券、积分等方式进行推广。一经发现,运营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取消用户资格,并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未发放的佣金作为用户违约金。
7、用户应确保在没有得到运营方书面或邮件允许的前提下,其拥有相关权益的全部推广媒介上不得发布或发放京东平台任何形式的优惠券信息,同时,用户有义务阻止此类信息的发布并立即向运营方举报。若用户发布上述信息或未及时阻止上述信息发布的,运营方有权根据对后果严重性的自身判断,决定扣除或减少用户当月佣金。
8、用户不得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安装木马程序等作弊手段进行推广。
9、用户应保证其推广渠道的合法性。用户应以不损害京东/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利益为原则进行推广,若与渠道方或该渠道用户产生任何纠纷,应自行解决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用户纠纷给京东/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害的,用户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双方保证
1、任何一方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已经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需要的全部许可和授权。
2、任何一方签署本协议将不构成其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利益冲突。
3、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与第三人发生公司合并、并购事件,新公司将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该方未完成的合同内容。
4、用户承诺,将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下述任一情形均是对本协议及诚信经营原则的违反,运营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如因此给京东平台/本平台/运营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用户应予以全额赔偿:
(1)涉嫌利用本平台实施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运营方有权单方对此作出独立认定);
(2)被任何第三方投诉或被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的;
(3)恶意使用本平台功能,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京东台或本平台的;
(4)利用计算机病毒/程序等手段,非法窃取、删除、修改或增加其他用户的任何信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危害京东平台/本平台其他功能的正常运行;
(5)利用本平台系统漏洞,谋取利益;
(6)未经运营方书面同意,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本平台或擅自将本平台功能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其帐号利用本平台进行推广,或擅自将其帐号转让或泄露给他人的);
(7)以不良方法或技术等规避本协议约定和规则要求等。
用户承诺并保证:按本协议约定使用本平台并进行分享推广,遵守平台规则,按约定收取佣金。
七、不可抗力及运营方的责任限制
1、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平台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平台功能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运营方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用户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2、运营方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本平台功能。运营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本平台功能以及京东推广链接所示京东商品及其推广素材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平台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合法性、安全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3、在所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营方不做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声明,也不给予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京东推广链接所示京东商品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准确性和无侵权行为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2)在交易过程或行业惯例中产生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3)在访问或使用本平台功能时不受干扰、没有错误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4、在任何情况下,运营方均不对源于、基于或因本协议或使用本平台而导致的数据丢失和 /或任何损害赔偿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害赔偿,即使运营方已被告知此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5、运营方对用户的任何通知,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不表示运营方做出在本协议陈述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6、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营方对下列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用户或运营方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用户操作不当;
(4)用户通过非运营方授权的方式使用服务;
(5)其他运营方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7、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运营方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用户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2)因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本平台,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3)其他因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即使用户已同意本协议或实际使用本平台,但如用户有不符合平台相关规则的,运营方保留拒绝、随时中止或终止用户使用本平台的权利。运营方并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上述条件随时进行调整或补充。
八、费用及支付
1、佣金
(1)佣金的计算
1) 运营方同意按照京享街合作模式产生的有效交易额计算并向用户支付佣金。
2) 佣金的金额按照运营方统计的有效购买行为及有效交易发生的京东商品的净销售额(即用户实际支付的销售金额)计算(单笔佣金=单笔京东商品净销售额*佣金比例)。具体佣金比例以平台公告为准。用户理解并确认,因本平台业务发展,运营方有权对佣金的计算公式及佣金比例进行调整并以公告形式告知,用户应关注本平台公告内容。
3) 只有因买家的有效购买行为所产生的销售额,才能作为计算佣金的依据。“成功购买”、“有效购买行为”、“有效交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要求的行为:
A. 买家通过用户分享的京东推广链接访问至京东平台,或买家通过用户店铺内的京东推广链接访问至京东平台;
B. 订单完成且在有效退换货期限内未发生任何退换货行为。
4) 以下事项将影响佣金的计算或不计算佣金:
A. 使用优惠券/礼品卡/积分、京豆等非现金支付的订单,非现金支付的部分不计算佣金;
B. 退货的订单不计算佣金;
C. 京东平台系统自动拆分订单的,以拆分后的订单分别计算佣金;
D. 运费不计算佣金;
E. 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订单不支付佣金;
F.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产生的符合有效订单条件的订单不计算佣金,运营方无须向用户支付任何费用,但协议终止/解除前发生的有效订单运营方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G.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京东平台/ 本平台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而导致销售数据丢失;
H. 团购订单,手机充值、游戏充值订单以及机票、彩票、电影票等虚拟产品订单或其他新增品类订单;
用户知悉并确认,因业务发展需要,上述不予计算佣金或影响佣金计算的事项将可能发生变动,并将在本平台以公告形式公布,用户应实时关注本平台公告内容。
(2)佣金的支付
1)除本平台另有规定外,每日平台计算给出26天前当日用户的佣金,每月1-5日为用户申请结算日,申请结算用户账户中的全部佣金。申请时用户应向运营方提供正规的发票,按税法规定达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用户,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营方审核通过用户申请,并收到用户提供的正规合格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向用户支付服务费。运营方将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统一为用户在相关税务机关办理发票开具业务。
2)用户知悉并确认,如若应付用户的佣金不足100 元,运营方将于应付佣金累积至100元以上时于结算日支付。若用户在申请结算日没有申请结算,则当期结算款项累积至下个结算日,非结算日不能申请结算。
3)支持佣金支付的银行为15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其他银行。请务必按照规定填写相应的银行信息并保持更新,因信息错误或不符合银行、本平台规定而导致的支付延期或失败,用户应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4)运营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佣金的结算日期、支付方式等进行变更,届时将在本平台以公告形式公布,请用户实时关注本平台公告内容。
九、协议变更及终止
1、运营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状况不时地合理变更京享街推广合作方式、本协议条款及平台规则;该等变更自运营方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如用户不能接受上述变更,用户唯一的解决方式即为以书面形式通知运营方终止本协议并立即停止全部推广,并无权向运营方主张因其未立即停止推广而产生的佣金。用户如继续执行推广则视为接受对上述变更的全部接受和履行。
2、本协议任一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终止本协议而无须任何理由。
3、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尽快对本协议项下应付未付的佣金进行清算。运营方应向用户支付本协议有效期内产生的,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计算的佣金。运营方有权在协议终止后90日内保留应付佣金以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用户须在本协议终止满90日后的30日内与运营方进行未付的佣金的清算,逾期未清算的,则视为用户放弃未清算佣金的债权,运营方有权不再承担任何清算与支付义务。
十、知识产权
1、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是京东平台/本平台所有权利的拥有者。该系统包含商业秘密和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其它本协议中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运营方保留。
2、运营方、京东平台/本平台、系统及相关的标识和徵记(包括组合)是运营方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并受到版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授权地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
3、用户不得对本平台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软件产品、页面标识、资讯、信息等)进行复制、翻译、修改、适应、增强、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分解拆卸、出售、转租或作任何商业目的的使用。用户同意约束其有必要使用应用的员工、代理、咨询者或顾问遵守前述之义务,并就其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向运营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保密责任
1、用户应对其自本平台获取或知悉的任何与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和京东商品有关的可被合理认为具有保密性的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和用户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除非经运营方书面同意,用户不得非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
2、通过京享街推广合作购买京东商品的买家即为京东的用户,该等买家的注册信息以及购买商品的信息,除非法律强制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用户无权使用、披露或要求运营方披露。
3、此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但是,无论如何,运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累计总赔偿责任不应超过运营方应付和已付该用户的佣金总和。
2、用户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应向运营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运营方损失的,用户应向运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2、本协议签订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同意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
1、除运营方与用户另行签署线下协议并明确约定外,本协议取代各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2、运营方有权根据自身运营状况,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而无须获得用户的事先同意。运营方承诺,该转让将不影响用户在本协议项下正常使用本平台功能。
3、用户知悉且同意,运营方有权对本协议进行不时的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协议进行公告,修订后的条款内容自公告之日或公告载明的生效日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若在本协议修改生效之后,仍继续申请或使用本平台进行推广,则视为用户接受和自愿遵守修订后的协议。
4、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被视作本分无效、完全无效或无法执行,其余部份仍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本身并无实际涵义,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6、运营方于某次用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某项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用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的弃权。
反商业贿赂协议
双方合作期间,为了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关系良好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用户为获取与运营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用户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运营方员工的一切物质及精神上的直接或间接的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不正当利益:用户或用户工作人员不得以用户或个人名义向运营方任何员工及关联人员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用户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用户付款的旅游、宴请及个人服务等。
第三条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1)用户不得向运营方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2)用户的股东、监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合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系运营方员工或其关联人员的,应在合作前以书面方式如实、全面告知运营方。(3)合作过程中,用户不得允许运营方员工及其配偶持有或由第三方代持有用户股权(但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且低于发行在外5%的权益、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无实际控制权的基金、或通过受益人非本人或关联人员的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除外),亦不得聘用运营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外包服务、兼职、咨询顾问等其他形式)。用户如有聘用运营方员工配偶及其他关联人员任职于用户的,应在聘用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方式如实、全面告知运营方。
第四条若用户违反上述约定行为之一,运营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终止与用户的合同,同时用户应向运营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或者支付所涉订单(合同)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两者以高者为准。用户应于运营方发现违约行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如未及时支付,运营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对于用户,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向运营方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如果主动向运营方提供有效信息,运营方将根据实际情形进行考量给予用户继续合作的机会和/或减免上述违约责任,对于上述情形的处理运营方有完全的判断权和自主权。
第五条如用户有知悉/怀疑运营方员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欢迎与运营方内控合规部联系。信息提供者提供的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信息一经查实,运营方将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给予信息提供者1万至2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最低不少于1万元),特别重大影响的事件将奖励2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运营方设定专用邮箱接受用户的投诉jiancha@jd.com,电话:010-89111919。运营方会对所有信息提供者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
关注“京东JD.COM”服务号
获取优惠资讯